国内如何带宠物旅行?
国内如何跟宠物去旅行?如果你有个爱旅行的家人,一定都为此烦恼过。近日,一则新闻让我们看到了希望。
据报道,张先生是一名摄影爱好者,经常带着老婆孩子自驾游。但最近,他的烦恼却源于“不能带宠物”。每次自驾旅行,喜欢黏人的喵星人“嘟嘟”都要被留置家中。
面对爱猫却不能带的经历,使张先生萌发了“带猫旅行”的想法,于是,他为“嘟嘟”精心设计了一套“旅行装”,内有饮水器、猫砂、猫粮,还有一只假鸟装饰……近日,在征得机场工作人员同意后,“第一只”携宠登机的小型动物——“嘟嘟”顺利抵达昆明。
自2008年“哈尼猪”第一次乘坐客机始,中国“动物旅行团”中已有了不少新成员:“阿福狗”、“芝麻鸡”和“咖啡兔”等。而到了2009年春节期间,来自天津、北京、大连的8名爱狗人士则租飞机携11只獒犬从沈阳直奔哈尔滨,举办了一次“飞机拉狗大连跳”活动。
虽然这些狗狗的身份不同,但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名字“陪伴”。正因如此,才使得中国的第一部保护动物法律《动物保护法》自1988年由人大常委会提出立法议案后,每年都在酝酿中,却一直未能出台。也正因如此,才使我们那么多的爱宠人士只能把对宠物的爱,掩藏在一个小小的心房里,无法带它们一起畅游世界。
既然中国的第一部保护动物法律《动物保护法》迟迟未能出台,那么我们爱宠人士只能遵循国外的一些经验:美国动物保护组织的律师团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改进关鹤鹤类的饲养条件;欧洲许多国家推行了“死亡收容所”制度:对年老体衰、丧失劳动能力的宠物,由主人自愿送到地方政府建立的“死亡收容所”处死。但这些措施并不是我们“爱狗爱猫”人士所愿意看到的。
英国1991年通过了世界首个针对虐待动物罪行的法案。法国1974年出台法律,禁止虐待动物,违者最高可处5年监禁和15000欧元罚款。我国台湾地区,新竹地方法院1999年9月1日通过“虐待动物罪”不起诉案:被告人对饲养多年的爱犬丧心病狂,以利器刺瞎爱犬双眼,砍去爱犬双耳,最后挖出爱犬的心脏致死。尽管被告人因事出有因,但法院仍认为其行文粗暴,属虐待动物情事。但由于“动物保护法”迟迟未能出台,我们对此也只能表示非常遗憾。
经过一系列的努力后,爱宠人士为“带猫”旅游想出的办法是,将宠物放在车上随主人一起旅行,或将其暂托给信任的亲朋好友。但这两种办法都可能带来各种各样的问题。
为此,我们在国内成立相关的协会,统一协调航空、边检、畜牧、动物园等相关单位的工作,为宠物提供一个方便、安全、卫生、健康的旅行生活环境。就像现在我们已经可以办的到:带猫狗去看医生、出国旅游、托运,甚至去结婚……但还希望有关部门尽早立法,使得“流浪狗”现象在国内不再出现。
同时,也希望广大爱宠人士了解,在国内带宠物旅行并不方便,且还不合法。在外出游玩时,建议尽量选择有狗狗的旅游线路,或让狗狗暂时留在家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