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鸡是宠物吗?
在我小时候,人们养宠物大多是为了实用:看门、牧羊、打架。狗是最常用的宠物,还有的人家饲养鸟、猫、驴子、青蛙,甚至蛇等。现在,人们养狗大多还是为了实用,但是养鸟和养猫的人是越来越多。有些人把鸟笼挂在阳台上,有些人把鸟笼挂在椅子上。猫是很多人喜欢的宠物,甚至有女士声称:我已经不再是一只猫了,而是一只美丽的精灵——虽然她所饲养的猫是一只满身跳蚤的丑八怪。狗是最不被人喜欢的宠物,但是人们却把它们当做宝贝。人们宁愿隔着玻璃观赏热带鱼和金鱼,除非对老鼠或者蚊子之类的害虫实施“歼击”,否则从不把猫狗放在心上。小孩子是少有的不讨厌猫和狗的人,但是他们讨厌耗子。 小时候,我特别胆小,看见猫啊、狗啊、鸡啊都会害怕,但是我对麻雀情有独钟。在人们把麻雀定为四害之一之前,我非常喜欢麻雀。我听说麻雀能向人们报告坏消息,也能向人们报告好消息。我对它的好消息不感兴趣,我只对它的坏消息感兴趣。在我那座老房子里,麻雀们总是在晚上“咕咕咕咕”地吵得人睡不着觉。奶奶说那是麻雀们在讨论国家大事。但是爸爸觉得那不是好事,“难道它们也想吃晚饭?”但是,半夜里听见麻雀“咕咕”叫总是很倒霉的事情发生,倒霉的事,考试不及格,和小朋友吵架,挨老师批评,甚至父母吵架等等。但是,如果第二天一早就听见麻雀“咕咕”地叫,那么一天都会好得很快。但是,如果听见喜鹊“喳喳”地叫,一天也会倒霉。我觉得这只是一种巧合,因为奶奶说一只喜鹊正好叫七声,寿衣寿帽,很不吉利。小时候,如果哪位小朋友的家里养了一只小鸡,那是无比荣耀的事情。甚至小朋友都可以不用讲干净话,我哥哥就曾经对一只正在吃他饭碗里剩汤的小鸡说:“你比狗还坏。”但是,如果我有一件心爱的玩具,我宁愿把它扔掉也不愿意它变成一只家养的宠物。因为,宠物必须打疫苗的,它会吃了我新玩具的。我认为打疫苗的宠物就像长智齿一样,很可耻。如果是野生的,那倒也罢了,可是家养的怎么可能还是野生的呢?
长大以后,我住在外面的房子里,养了一只“神仙鸡”,一只美丽的翠羽黄虹鸡。这是我最喜欢的鸟类,我想任何一位女士看见它都会喜欢,因为它的羽毛是那么鲜艳,呈缎子般的光泽,它的头上长着红色的小冠,“凤冠”上镶着珍珠般的小颗粒。当它展开双翅的时候,非常惹人喜爱,它那漂亮的尾巴就像是皇冠上的珠宝。它站在那里,就像一位公主,身材苗条,姿态优雅,就连它的眼睛,都好像会说话似的。虽然这是我“重金”收购来的宝贝,但是它很快就不再是我最喜欢的宠物了。因为,这只俊俏可爱的小鸡竟然偷吃我的玫瑰花。我花几十块钱买来的玫瑰花,它们竟然被这只小鸡连花瓣带蒂蒂地美美地吃掉了。这是我绝对不能容忍的!我狠狠地朝它的脑门开了一枪,五粒米饭结结实实地砸在小鸡的脑门上——这样我的玫瑰花就可以平安无事了。这只小鸡的结局是横遭不幸,但是家养的宠物大多死都是“病”死的:兔子浑身生病,狗浑身长疖子,猫浑身长癣,而且它们吃的食物简直像是化学污染,各种“营养”都有。
如果是自然死亡的,大多还是饿死的。养狗的人总嫌弃狗吃不饱:“这猪头肉太瘦了,不够狗吃的,快换样!”于是给狗换“营养”,于是狗就生病。如果是“打”死的,那更不可取了。“打”是一种坏习惯,会传染给别人,特别是小孩子,他们听不懂什么叫做“打疫苗”。总之,我认为被虐待致死的宠物没法变成凤凰。还有那些从花鸟市场买来的病猫病鸟,它们原本就病痛缠身,就算你没虐待它们,它们活得也不长。我亲眼看见一对年轻的情侣养了一只全身长癣的小猫,没过几个月便死了。而那对小情侣再也没有养过其他宠物。
我并不喜欢鸡鸭鹅等家禽。当然,它们给人们带来的好处很多:鸡肉营养丰富,鸡蛋是滋补的佳品,鸽子可以补铁,鹅的肉可以治疗糖尿病患者。但这些事它们自己是怎么也不可能去做的。假如人变成了鸡鸭鹅,那就没办法活动了:翅膀变成了上肢,腿变成乳房。恐怕连见自己的同类都不愿意。小时候,我在姥姥家捉过的野鸡,那真是天上飞着的最佳美食。但是,自从我知道了这种有翅膀的家伙是和天鹅一样高贵的动物以后,我就再也没有吃过鸡肉了。即使吃,也不能是鸡腿,只能是鸡翅,或者鸭翅。鸡蛋我只吃专门的禽蛋。鸽子肉我能不吃就不吃。我家附近有大大小小的鸽子棚,里面养着各种各样的鸽子,听卖花鸟鱼的说,有些特殊的鸽子能值几百元钱。但是,我很怕它们朝我飞过来。它们一飞过来,我便觉胳膊上好像割了一道小口子,血就从皮肤上渗出来。后来,问了姐姐才知道,那是因为鸽子脚上穿的小环惹的祸:那是拉鸽子的人搞的环型标记。我曾想方设法要把我的胳膊弄烂,让血止不住,那样我就可以去上学的时候跟女孩子们吹牛:“瞧,我的血都是灰颜色的,跟可乐似的。”可是,遗憾的是,无论是青霉素还是抗生素都没有办法让我那可爱的血变成“可乐”。即使变成“可乐”了,还乐得起来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