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什么方法可以安乐死?
“安乐死”是一个法律概念,起源于100多年前的瑞士,指的是病人不再承受痛苦且没有生存希望的情况下,主动要求结束生命的行为[1]。 这种行为如果发生在国外,虽然不违法,却可能受到谴责;但如果发生在我国目前司法实践中,则属于故意杀人,要承担刑事责任。 不过,这种死亡方式在我国目前仍然属于灰色地带。2009年,北京协和医院出现首例医患双方自愿选择尸检以明确死因的案例,但这样的案例至今仍十分罕见。[2] 而即使选择自杀的方式去世,患者也往往在生前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和身体压力——如家属对患者的看护和照料、社会舆论对患者的选择性报道甚至是恶意中伤、医疗机构对患者的诊断和治疗等。 对于需要“安乐死”的患者而言,其内心世界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复杂万千。
那有没有一种简单、有效、合法、合规,还能够让患者自主决定自己生死的方法呢? 当然有!
现代医学的发展早已经让我们掌握多种延缓生命周期、改善生活质量的技术手段。 例如,对于晚期癌痛患者,我们可以给予有效的镇痛药,让患者在无痛的状态下安然离世;又如对于脑中风患者,我们可以通过康复训练,甚至再植手术,重新获得生活能力。
除了药物治疗以外,外科治疗也能极大延长患者的生命周期并提高生存质量——近年来,在我科(神经外科)大量实施的大脑深部肿瘤切除术,很多患者即便接受了相当程度的损伤,最终也可以通过积极的康复治疗回归到正常生活。 这不仅为患者提供了新的生存机会,更让患者的生命价值获得了应有的体现。